华育中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

2017-02-27 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

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按照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,以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为准则,树立服务于学生,奉献于事业的高尚情操,大力弘扬爱岗敬业,努力工作,热爱学生,乐于奉献的教育风尚,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考核方案。

一、考核原则

1. 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客观、透明、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。

2. 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,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;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,以定量考核为主;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,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。通过综合考查评价,确定考核等级。

二、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

1. 考核内容:从爱岗敬业、热爱学生、教书育人、尊重同志、以德修身五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。

2.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、不合格两个等次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,直接认定为“不合格”:

1. 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,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;

2. 有违法乱纪行为,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;

3.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造成严重后果的;

4. 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,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;

5. 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,产生恶劣影响的;

6. 品行不良、侮辱学生,造成恶劣影响的;

7. 工作失职、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;

8. 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。

三、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

1. 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学校所有在岗的正式教师。

2.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

组长 :校长

副组长 :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

组员: 校务扩大会成员

四、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

1. 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,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。

2. 被考核教师在学校组织的分组会议上作有关师德述职。

3. 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,广泛征求教师、学生、家长等各方面意见,经集体讨论,确定考核结果。

五、考核结果的运用

1. 师德考核结果,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,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。

2. 在职称晋升、评先评优、培训进修等方面,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为“优秀”的教师。

3. 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“不合格”的,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“不合格”。

六、附则

1.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。

2. 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。

3.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
上海市民办华育中学

2017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