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育中学门卫管理岗位实施细则

2010-04-02 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
    门卫管理是确保学校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岗位,也是学校对外交往的一个重要窗口,根据学校制定的“门卫管理岗位职责”与“争创文明组室条例”等的有关精神,更好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    1、在岗执勤人员,必须保持衣着整洁端正、佩戴执勤标志袖章、精神饱满、热情迎送全校师生员工和来访人员;门卫室必须保持整齐清洁,文明值勤。

    2、在正常上课期间,每天上午 7:00-7:40 、下午16:25-17:00,开启大门,迎送全校师生员工;下午17:00全校清场,劝说滞留走读生尽快离校回家;周一至周四晚,住宿生离校需凭宿管办开具的出门条方可离校。

    3、上级部门及有关领导、专家莅临指导,执勤人员必须亲切引导并护送至接待部门;外单位人员来校联系工作或来访,需凭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证件,经校有关人员同意,填写会客单后方可进校,离校时,必须回收接待人员签名后的会客单;来访会客单逐月汇总存档备查。

    4、学生家长来校探访或来电,要热情接待。上课期间,除事先已与有关教师预约者外,一般不接待家长来访;重要来电,除做好记录外,及时转告有关教师或校部领导;每周三下午16:00-18:30,住宿生家长可进入学生宿舍探望,其余时间,不接待家长进入学生宿舍。

    5、校门与教学楼间的广场,是学生课外活动场所,除校部车辆与上级领导部门来校检查指导工作车辆外,谢绝其它车辆进入校门与停留;对运送货物进出校门的车辆,严格做到“一问、二看、三观察、三核对”。

    6、学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阵地,学校谢绝各类商品推销人员进校设摊或散发广告;在下班放学时段更要警惕外来人员乘乱混入校园。

    7、高度重视“安全生产”、“安全第一”,认真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等的发生;加强安全巡逻、检查、护卫,夜间巡逻要严格按预定方案执行,不间隔对重点区域与部位进行巡视;如有异常情况或遭遇突发事故,及时开启录像探头并作好相应记录,及时汇总呈报有关主管领导;如一旦出现“警情”,按“ 110 ”,报警、接警、处警,并及时电告校部主管领导;保护现场,做详尽记录。

    认真细致搞好报刊、书信、包裹等的收发工作,急件急送,并按规定做好记录及签收;认真做好投币电话管理,防止人为损坏;做好门卫室内外及包干区卫生工作,坚持岗前岗后的 5 分钟交接班制度;发扬班组团结、互助友爱,高标准做好上岗执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