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早操颁奖的几点说明

2013-03-19 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

一、 资格问题
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以向学校申请早操前举行全校性颁奖仪式
1、 由学校有关组室所举办的全校性的学科活动的获奖者;
2、 由市区组织的有影响的艺体类活动的获奖者;
3、 非中考科目的市级以及市级以上的竞赛获奖者;
4、 有较大影响,并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优秀学生;
5、 传统的表彰活动
6、 经校长室讨论认定应该于早操颁奖的获奖者。
二、 颁奖流程
早操前的颁奖仪式应遵守以下流程:
1、 有关部门提前一周向校长室提出申请,经学校同意在颁奖前三天向大队辅导员提供颁奖说明或主持稿、主持人和颁奖人、奖状或奖杯;
2、 申请人通知所有参加颁奖的同学于当天早上7:30在主席台前集合站队,组织老师要提早到场点名并协助体育老师点名,必要时应进行事前彩排;
3、 申请人提前邀请参加颁奖的领导,并请学生处老师协助;
4、 申请人提前通知校网管理员安排颁奖当天摄影记录;
5、 申请人在当天向校网提供颁奖的文字稿并在校园网上予以报道;
三、补充说明:
1、 颁奖一般不占用周一升旗仪式的时间;
2、如原定时间下雨,则向后顺延至下一次出操时间;
3、档案管理员留存当天必要记录(如主持稿、照片或团体奖的状状或奖杯等)并归档;
4、本说明由学校党支部解释和执行。

华育中学党支部
2012-5-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