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电视台规章制度

2012-11-07 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
    学校电视台是学校重要的宣传舆论阵地,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。本台宗旨为:弘扬主旋律,广泛深入宣传学校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;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,逐步实现教育教学手段的现代化;丰富师生业余生活,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,为进一步加强管理,提高办台水平,特制订本规章制度。
一、组织纪律
1、工作中认真负责,把自己的负责的事情做好。
2、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出席电视台会议,有特殊原因者,需提前请假。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。
3、本台的学生如因特殊原因,工作和个人事务发生冲突时,必须提前向指导老师请假。
4、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播出节目,需提前向台长请假,并作好节目安排。
5、电视台成员应听从指挥,顾全大局;并能灵活熟练地运用既定的原则和程序以解决突发事件。
6、成员必须思想上进,学习态度端正,个人作风严谨,品格优良,身心健康。
7、加强与学校其他部门作之间的协作,营造团结协作氛围,树立电视台良好形象。
8、成员在出入任何场合时,应注意仪表,文明用语。不得乘工作之便,以权谋私,不得发表有损学校及电视台声誉或同学团结的言论。若有损坏学校及电视台名誉者,或工作消极,怠慢者,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内部通报批评,警告或严重警告,勒令退出等处分。
二、学校电视台内部条例
1、维护台内的各项设备,保证正常运作。
2、注意用电安全,消除安全隐患。
3、准时上岗开播,保证制作播出质量。
4、台内各成员要尽职尽责,执行操作规程,遵守电视台工作制度。
5、保持实验室、演播厅内卫生,每天由当日全体当班人员负责打扫。
6、严禁在实验室、演播厅内长期存放个人物品。
7、非电视台人员不准在实验室、演播厅停留。
8、严禁在实验室、演播厅活动期间喧哗、嬉戏、打闹。
三、设备管理规范要求
1、导播室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各种设备,包括编辑机、摄像机、新闻灯等播放设备。
2、自觉爱护电视台器材,未经负责人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外带。
3、借设备前先检查,如损坏,及时调换设备,一旦借出,将默认为设备正常。
4、借用设备如由于自然损耗或设计缺陷(由制造商公布),造成设备损坏。无需赔偿。
5、如借用设备由于人为故意损坏或人为疏忽造成损坏的,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6、使用时正确放置设备,按规范操作。
7、设备使用过程中,如有事离开,需有人看护设备。
8、借出设备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,仅限借取者使用。
9、设备使用过程中,遇见问题沉着冷静,多观察,多动脑。
10、设备归还前,清点检查设备。
四、电视台工作职责:
1、校内外各种与师生有关的大事及活动,颂扬好人好事,鞭鞑不正之风。
2、按学校的统一安排,制作并播放中学生喜爱的电视节目,丰富广大同学课余生活。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电视制作任务。
3、统筹文字记者、摄像、录像、编辑、播放等方面的工作,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正常运行。
4、完成摄像、采访、文稿(或索要文稿)、播音、配音、剪辑、包装、音乐、字幕、刻录等电视制作全过程任务。
5、完成规定的现场直播录制任务。
6、负责设备的保管、保养、借还、调度以及提出设备维修、购入的建议。
7、保证本台节目安全播出。
8、立足于校园,以创建有现代中学校园特色的电视节目工作为出发点,在实践中探索新时期校工作发展的思路,为繁荣校园文化等方面而努力。
五、组织管理
1、电视台领导及招收成员制度
(1)领导成员:信息技术办公室、台长、助理。
(2)电视台各成员经考核批准通过。被录用成员经培训成为电视台正式工作人员。
(3)对培训实习期态度不端正,工作不认真,违反纪律者,随时给予劝退处理。
2、机构设置
荣誉台长2人、台长2人、台长助理8人、成员若干。
台长职责:策划统筹电视台活动、联络成员、指导培训、规划电视台发展
台长助理:协助台长工作、组织策划活动(主要是本年级活动)
3、播放制度
(1)电视台实行台长负责制,监制1名:负责电视台的日常运作与策划。编辑1名:审阅量后定稿的稿件,审核后方可播出。后期制作2名:包含非线编辑、特效合成、色彩校正、三维动画、二维动画、节目包装、音乐和配音合成、录制产品等等。各部门负责人提前沟通,协调好播音计划与内容安排。
(2)共分六个栏目,《华育万象》、《话里画外》、《潮人潮事》、《华育简讯》《华育掠影》、《华育讲座》。
4、例会制度
(1) 每周三中午12:40由台长召开一次全体例会,及时解决近期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内容。
(2)遇到特殊情况,可以召开随机会议由台长负责通知和召集。
(3)每位成员须准时出席,不得迟到,缺席,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向负责人请假。
5、奖罚评定
本积分作为期末评定及奖励参考。
拍摄: +0.5分
简讯制作: +2分(包含FLV0.5分、1分钟集锦0.5分)
节目制作: +4分
讲座制作: +1.5分( 包含FLV0.5分)
掠影制作: +1.5分( 包含FLV0.5分)
学校任务: +3分
竞赛获奖: +4分(按奖项另加1~3分)
违反活动纪律:扣2分(玩游戏、打闹等等)
电视台内部的各种考勤情况作为期末评优的考核条件之一。

华育之星电视台
2010年9月1日